投資集合資金信托産品應注意什麽?
來(lái)源: 時(shí)間:2010-04-14
一(yī / yì /yí)、簽訂信托合同前,投資者應充分了(le/liǎo)解信托投資公司的(de)資信情況,包括其資産狀況、組織結構、誠信度、内部管理水平和(hé / huò)曆史業績等;同時(shí)仔細閱讀信托計劃、合同及其他(tā)信托文件,充分了(le/liǎo)解欲投資的(de)集合信托産品的(de)運用方向及資金使用人(rén)資信情況、管理方式、風險的(de)揭示和(hé / huò)控制措施、信托利益的(de)計算以(yǐ)及信托投資公司的(de)管理義務等情況。
二、購買集合信托産品時(shí)投資人(rén)應選擇與自己經濟能力、風險承受能力相适應的(de)品種。
三、購買信托産品後投資者應經常關注了(le/liǎo)解所購買的(de)集合資金信托産品的(de)管理、運用、處分及收益等情況,除信托投資公司按信托文件規定送達的(de)書面報告外,投資者還可以(yǐ)通過信托投資公司的(de)網站或者上(shàng)門、電話咨詢等方式向信托投資公司了(le/liǎo)解。
四、集合資金信托終止時(shí),投資者應當對信托投資公司送達的(de)清算報告進行審查,如有異議應及時(shí)向信托投資公司提出(chū)。
二、購買集合信托産品時(shí)投資人(rén)應選擇與自己經濟能力、風險承受能力相适應的(de)品種。
三、購買信托産品後投資者應經常關注了(le/liǎo)解所購買的(de)集合資金信托産品的(de)管理、運用、處分及收益等情況,除信托投資公司按信托文件規定送達的(de)書面報告外,投資者還可以(yǐ)通過信托投資公司的(de)網站或者上(shàng)門、電話咨詢等方式向信托投資公司了(le/liǎo)解。
四、集合資金信托終止時(shí),投資者應當對信托投資公司送達的(de)清算報告進行審查,如有異議應及時(shí)向信托投資公司提出(ch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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